中港基金互认政策将公布 两地有望互售基金
2015年05月22日
路透援引两名消息人士称,筹备已久的中国内地与香港两地基互认政策即将公布,意味着内地逾6万亿元人民币公募基金有望“出海”分销到香港市场,也为国际资金进一步开启中国投资大门。
消息人士表示,两地政府部门以及两地证监会已经准备就绪,很快就会公布。所谓基金互认,是指内地与香港的基金产品,只要获得一方监管部门的审核,就可以在另一方的市场销售。
中港基金互认最早提出是在2013年1月,内地和香港两地在经过了两年多的漫长谈判,最终达成了共识。
中港基金互认有助盘活两地资管市场,亦有利于香港成为海内外基金产品进出口平台。
据路透,霸菱、德盛安联、摩根资产等外资基金公司早已摩拳擦掌,纷纷推出香港注册基金,一旦互认安排出台,马上部署进攻内地市场。于伦敦及约翰内斯堡上市的金融集团Old Mutual OML.L 旗下资产管理分支去年亦落户香港作为其亚洲业务总部。
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主任徐浩曾披露,互认基金的管理人必须持有内地的公募基金牌照或者香港的资产管理牌照,分别在两地注册、管理、投资并交易,受到各自法规监管。互认基金在异地销售,必须符合销售地的监管规定,并在信息披露时增加“对当地重要的少数额外要求”。